为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非生物学母亲也需要参与上户亲子鉴定?
张先生向鉴定中心咨询时表示,在为孩子上户时被要求提供父母子三人的亲子鉴定证明。他不明白为何需要提供这样的证明,认为只进行父子两人的亲子鉴定并由父亲代表就可以了。此外,他担心这会侵犯母亲的个人隐私,因为孩子的母亲年龄较大,她的遗传基因来自他人,但孩子确实是她亲自生育的。如果进行亲子鉴定,将得出母亲不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的结论。
最好的做法是与户籍办公室沟通并说明情况,以确认。
上户亲子鉴定的否定结果是否有效?
通常情况下,上户亲子鉴定的结果大多为确认亲生关系,只有在与生物父亲或母亲上户时才能使用。否定的结果一般无效,但特殊情况下否定的结果可以用于上户。
一种特殊情况是,孩子已经被养育在现有家庭中,且生物父母已经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没有户口,并且需要上户,户籍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亲子关系的否定结果也可以用于上户。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与孩子没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而另一方与孩子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如果一方否定,而另一方肯定,那么孩子将随肯定的一方注册户口。
为什么明知结果会被否定,还要进行亲子鉴定并参与其中呢?
根据上述第一种情况,孩子本身就不具备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理论上来说,进行亲子鉴定并得到否定的结果并没有太大意义。进行亲子鉴定的目的更多是为了防止孩子被拐卖或非法转移。
大多数人认为,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母亲并不需要参与,因为她已经不是生物学母亲了。然而,在正常情况下,母亲的参与是可以的。那么在特殊情况下呢?比如父亲与非婚姻对象生育了孩子,如果进行了父子单亲亲子鉴定,那么孩子就会加入到父亲的户口上去,这就忽视了男方婚姻对象的权利,实际上支持了重婚。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需要参与。相当于女方同意并知晓孩子将会被加入到男方户籍中。在父母和孩子的亲子鉴定中,如果其中一方否定,那么相当于否定一方已经签字同意,也就是否定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与另一方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被加入到持续婚姻的户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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