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城,曾经是多位帝王的都城,也是中国的首都。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北京拥有许多知名的景点,其中就包括故宫。此外,北京的居民生活条件相当优越,大部分人都比较富裕。然而,尽管这座城市越发达、越富有,但离婚率也非常高,位居全国之首。在当今社会,亲子鉴定在离婚案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事人往往通过亲子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发达城市,一些当事人常常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北京进行离婚亲子鉴定该如何操作?”
亲子鉴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进行?
对于这个问题,当事人需要首先了解,在离婚时进行的亲子鉴定属于司法亲子鉴定,并且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只有亲子鉴定的申请权,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由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目前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以下情形出现时,法院可以允许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
1、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进行亲子鉴定。
2、为了满足刑事侦查的需求,计划生育部门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血液配型、离婚、收养等情况下委托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程序,进行亲子鉴定一般需要法院的许可和委托,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随意进行亲子鉴定。
(二)在申请人自愿并征得与被鉴定人有最亲密关系的人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委托进行鉴定。因此,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法院可以不允许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
1、丈夫毫无证据却怀疑妻子品行不端,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而妻子拒绝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2、如果子女已长大成年,其中一方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但没有足够证据或者尽管有证据但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并坚决反对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下,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
三)如果双方都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或者子女已经成年,且三方都同意进行鉴定,但又不愿意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话,可以选择改变方法,即由民调组织或妇联等单位来委托进行鉴定。这样更有利于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同时也节约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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