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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阳区权威鉴定机构 2.车辆第三方鉴定机构 3.工程质量鉴定机构
1.城阳区权威鉴定机构
此机构已发布了相关文件,可在其官网下载。需支付青岛三利公司两万元保证金。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2015-04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本次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公司与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相互起诉(详见公司2013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及公司定期报告)。其中,公司起诉青岛三利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青岛三利支付拖欠工程款、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共计8297.8367万元。该案已于2013年2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青岛三利起诉公司至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质量维修费80万元及违约金400万元,同时承担案件费用。随后,青岛三利提出变更请求,将质量维修费变更为3510.309418万元,违约金变更为125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9月16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城民初字第339)。
二、青岛三利诉公司一案基本情况: 1、相关当事人: 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瑞鉴工业园东二北 法定代表人:王玉贞 被告: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2015-048 住所地:上海市宝庆21 法定代表人:严晓俭
2、案情概要: 2012年12月31日,青岛三利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与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质量维修费80万元及违约金400万元,同时承担案件费用。2014年10月,公司收到青岛三利提出的变更请求申请书,质量维修费变更为3510.309418万元,违约金变更为1250万元。
三、青岛三利诉公司一案判决情况: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城民初字第339),判决如下: 1、青岛三利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设计及
2. 第三方车辆鉴定机构
若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许可证上注明具备车辆资产评估的能力,并且拥有符合资质要求的鉴定人员,那么该鉴定机构对于此项目的鉴定意见将被普遍认可。鉴定并非地域性问题,而是以客观性为基准,只要是合法且客观的鉴定结果,法院都会予以采信。关于长沙的情况,我对此实在不太了解,哈哈!
工程质量鉴定机构
许多工程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往往会引发法律纠纷。为了彻底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当然是应该在工程完成后对其质量进行严格谨慎的鉴定。我国制定了《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来规范这一过程。那么,《工程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什么呢?下面将进行介绍。
一、概况 根据《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的规定,申请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二、工程质量鉴定的程序 1. 委托 (1) 鉴定机构接受机关、仲裁机构的鉴定委托。 (2) 在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鉴定委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过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2. 受理 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审核委托事项,并作出如下决定: (1)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且能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 对于无法即时决定受理的,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后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鉴定机构应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 对于函件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在收到函件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受理。
3. 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鉴定机构指定或经委托人申请并获得鉴定机构同意的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 补充鉴定 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 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 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 重新鉴定 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超越鉴定业务范围或执业类别进行鉴定。 (2) 送鉴材料虚假或失实。 (3) 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 (4) 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相矛盾。 (5) 原鉴定人应当回避但未回避。 (6) 原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
6. 复核鉴定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并需要进行复核鉴定,其他资质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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