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婚生子随父落户的指南,基于2024年最新政策与步骤,可以归纳如下:
一、政策概述
- 权利保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随父或随母落户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得到全面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社会抚养费:根据最新政策,社会抚养费已被取消,因此未婚生育者在为子女办理落户时无需再缴纳此费用。
二、落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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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入户书面申请:由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监护人提交书面申请。
- 身份证明:父亲和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无需提供结婚证)。
- 出生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且需由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
- 居委会或派出所证明:父亲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的调查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 未落户证明:如父母一方为外地户口,需提供该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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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将上述材料携带齐全,前往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提交申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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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登记
- 户口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实亲子关系、父亲户籍信息等。
- 审核通过后,将按照程序为非婚生子女办理落户手续,登记其户口信息。
三、注意事项
- 亲子鉴定:非婚生子女在办理落户时,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以确认与父亲的亲子关系。
- 时间限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完成出生登记手续,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 政策咨询:由于政策可能随时间和地区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顺畅。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和政策概述,武汉非婚生子随父落户的流程应能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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